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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不足百元不能提现 对“店大欺客”说不
发布日期:2024-02-08 06:21    点击次数:145

  如今,直播打赏、内容付费已经是人们生活中常见的一门营生,但是这样的稿酬支取是否会遇到问题呢?近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了一起内容创作平台稿酬提现所引发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

  林某在某平台开通自媒体账号,网站却提示“余额大于等于100元才可申请提现”,这个规定使林某账户中的65.01元余额一直未能提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条款“余额大于等于100元才可申请提现”是某平台预先拟定并面向众多平台用户统一公示、重复适用的条款,用户无法进行各异性磋商,属于格式条款。“平台设置的上述提现条款,涉及利用自身互联网平台优势地位滥用契约自由原则、不合理扩张自身权利,致使包括林某在内的部分影响力较小、收益增长不稳定的用户,无法在可预期的、相对固定的期限内支取其自有财产,有违公平原则。”最后,法院认定该条款无效。

  笔者通过网络搜索发现,这一“霸王条款”居然是普遍现象,很多我们的常用社交软件,都被用户投诉过这一问题,一直遭遇“店大欺客”,并且不限于出现在自媒体账号运营中,一些购物平台、学习平台也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一些热门评论中,甚至成为“晒图”大赛,不少网友纷纷晒出自己被“困”住的账户余额。几元到几十元,在互联网博主的收入中可能并不算多,但其基数庞大,超过想象。这样一笔资金放在用户上亿的群体中,其处理方式带来巨大隐患,侵犯了用户的权益。

  笔者认为,首先,余额不足一定金额不能提现,即便有着互联网平台管理方面的考量,但是根本上非合理地限制了用户对其个人财产的支配权。同时,根据《民法典》,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应视为无效条款。

  一边号召用户人人分享赚取收益,一边却设置“霸王条款”,背后的逻辑是通过这样的门槛来延迟提现,从而降低平台运营成本。大部分人可能认为,余额不会跑,所以也罕有人拿起法律武器较真。其实,即便是一分钱,用户也有提现的权利。

  评论员刘浏